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AI2411-0924-FWKJZB-ZY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委托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本项目不作同品牌竞标限制,相同品牌允许多家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自行登录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网址:http://111.14.219.43:19000/home/homeIndex),完成注册并在系统平台上完成投标报名(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证明、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完整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完整版、招标需求一览表中专用资质要求和专用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或通过。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接受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建议投标单位邮寄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0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投标文件邮寄接收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①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②邮寄接收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00前,北京时间;
③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678810862(注意:此电话仅接收标书使用);
④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全称、包号。
如发生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监控文件寄送进度,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公司进行邮寄。
5.2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应以所投标包中最大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保证金保险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应提供保证金保险支付账号信息。投标保证金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9484710702
开户行联行号:308451028020
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标包保证金编码(保证金编码规则:项目名称(可简写)及包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111.14.219.43:19000/home/homeIndex)、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zhuoyuan.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人:刘工
监督电话:0531-8081704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邮编:250014
联系人:武经理
电话:0531-88951121
电子邮箱:zhuoyuanzhaobiao@163.com
网址:http://www.sdzhuoyuan.com.cn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 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工期 | 质保期(不低于)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配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服务项目 | 通道及红外航线规划 | 采用配置RTK模块的无人机,记录无人机和负载的相关状态信息,10基杆塔左右规划为一条航线。 | 公里 | 2600 | 接到服务通知后90天内 | 12个月 | (1)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2021年1月1日至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止,完成过无人机巡检项目不少于2份。合同额累计不低于200万元。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2)证书要求: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人员要求:作业服务人员需具备6人及以上,必须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 APP)认证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并提供对应的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5 |
可见光精细化巡检 | 采用无人机对配电线路杆塔本体、杆号牌、塔头、线路通道及周边环境等重要部位进行无死角精确拍照。 | 公里 | 1000 | ||||||
红外测温巡检 | 利用无人机搭载红外热成像仪对杆塔导地线、每相线夹、绝缘子、压接管、接续管等设备选择最佳角度拍摄红外图片。 | 公里 | 300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招标需求一览表,根据生产需求,甲方有权保证在中标标段内保持合同额基本一致情况下,对不同类型的工作进行调整。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或《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