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旋翼无人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AI2410-0821-WZDXZB-ZY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委托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报名表(自拟,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压缩为 PDF 格式发送至 zhuoyuanzhaobiao@163.com,文件命名:****项目**包**单位(可简写)。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接受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建议投标单位邮寄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投标文件邮寄接收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①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②邮寄接收时间:2024年9月11日09:00前,北京时间;
③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678810862(注意:此电话仅接收标书使用);
④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全称、包号。
如发生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监控文件寄送进度,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公司进行邮寄。
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应以所投标包中最大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保证金保险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应提供保证金保险支付账号信息。投标保证金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9484710702
开户行联行号:308451028020
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标包保证金编码(保证金编码规则:项目名称(可简写)及包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zhuoyuan.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人:刘工
监督电话:0531-8081704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邮编:250014
联系人:武经理
电话:0531-88951121
电子邮箱:zhuoyuanzhaobiao@163.com
网址:http://www.sdzhuoyuan.com.cn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质保期(不低于) | 交货地点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 旋翼无人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旋翼无人机1 | 最大起飞重量≥900g;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0m/s;最长飞行时间≥40min;机载内存≥1000GB;每块动力电池≥77瓦时。 | 套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60日内 | 36个月 | 买方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 (1)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止,完成过无人机及相关配件、载荷、自动机场销售业绩不少于2份,合同额累计不少于160万元。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2)备注: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 5 |
旋翼无人机2 | 最大起飞重量≥80KG;最大轴距≥2200mm;电池容量≥38000mAh;最大悬停时间≥9min;货箱质量≤3.5Kg;吊装系统重量≤5Kg。 | 套 | 1 | |||||||
旋翼无人机3 | 最大起飞重量≥950g;对角线电机轴距≤400mm;地面站显示器最高亮度≥800cd/m2;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0m/s;最大有效像素≥1200万。 | 套 | 2 | |||||||
旋翼无人机4 | 最大起飞重量≥9200g;最大载重≥2500g;轴距890~900mm;飞行时长≥55min;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3m/s;飞行时长≥55min。 | 套 | 1 | |||||||
旋翼无人机5 | 最大飞行时间约20 min;最大飞行速度约15 m/s;最远遥控距离≤2000 m;轴距≥1080mm;GPS模块重量≤66g;外形尺寸:≥176*210.9*82.5mm。 | 套 | 4 | |||||||
旋翼无人机6 | 最大起飞重量≥1000g;轴距≤400mm;最大水平飞行速度≥70km/h(无风环境);最大飞行海拔高度≥5000m;无人机电池容量≥3800mAh。 | 套 | 2 | |||||||
旋翼无人机7 | 最大起飞重量≥9.2 kg;最大飞行海拔高度≥7000 m;最大轴距≤900 mm;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3m/s;飞行时间≥55min。 | 套 | 1 | |||||||
旋翼无人机8 | 最大起飞重量≥80KG;最大轴距≤2200mm;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m/s;电池容量≥38000mAh;降落伞重量≤2.5Kg;吊装系统重量≤5Kg。 | 套 | 1 | |||||||
激光载荷 | 激光波长≤905纳米;重量≤1000g;激光雷达支持回波数量≥5;激光雷达距离测量精度≤2cm @ 150m;测绘图像采集像素≥2000万。 | 套 | 1 | |||||||
多光载荷 | 整体重量(含全部相关组件)≤1000g;整体尺寸(含全部相关组件)最长边≤200mm;雷达测距精度≤5cm;可见光相机有效像素≥2000万。 | 套 | 3 | |||||||
无人机自动机场 | 机场箱体≤小于等于600mmx600mmx500mm;最大巡检范围≥10000m;无人机轴距≤500 mm;最大信号有效距离SRRC:≥6 km。 | 套 | 3 |
具体供货不局限于上述产品。应包括上述产品相关配件,类似升级产品。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或《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可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