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识别及搬运模组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AI2506-0529-WZDXZB-ZY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委托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需在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网址:http://jypt.connectxun.com/)点击购买招标文件即可,无须支付费用。购买申请1个工作日内将自动获得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超过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确认下载权限的,可联系核实报名情况。投标人在首次登陆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时,应根据提示主动下载、安装与注册CA客户端,因注册问题导致的投标延误,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自行登录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网址:http://jypt.connectxun.com/),完成注册并在系统平台上完成投标报名(“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根据手册完成注册、报名等操作)。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或通过。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上传至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网址:http://jypt.connectxun.com/)。
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应以所投标包中最大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保证金保险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应提供保证金保险支付账号信息。投标保证金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9484710702
开户行联行号:308451028020
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标包保证金编码(保证金编码规则:项目名称(可简写)及包号)。
6.开标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时;
6.2开标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绿地新都会A1地块2号楼科创大厦8 楼。
6.3重要提示
各投标人在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参加开标仪式,登陆投标人账号后,通过“我的项目→操作台→开标大厅”进入开标大厅页面,在开标大厅界面进行文件解密、开标公示内容的扫码签名等操作。如对投标报价有异议,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受理单》,并及时将该记录表在报价公示后2小时内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uoyuanzhaobiao@163.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jypt.connectxun.com/)、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zhuoyuan.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人:刘工
监督电话:0531-8081704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北区F座3单元6楼
邮编:250014
联系人:武经理
电话:0531-88951121
电子邮箱:zhuoyuanzhaobiao@163.com
网址:http://www.sdzhuoyuan.com.cn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质保期(不低于) | 交货地点 | 专用资质要求 | |
/ | 智能识别及搬运模组等采购项目
| 激光导航AGV搬运模组 | 1) 驱动形式:双轮差速 2) 车体外尺寸:≤792mm*580mm*250mm 3) 顶升高度:60mm±2mm 4) 导航定位方式:激光导航+二维码定位 5) 激光导航数量:1 6) 激光避障数量:1 7) 重量(含电池):不超过150kg 8) 无线网络:Wi-Fi 802.11 a/b/g/n/ac 9) 电池容量:≥48V 20Ah 磷酸铁锂 10) 充电桩尺寸:≤600*652*380mm 11) 安全保护:短路保护、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正负反接保护 12) 续航:不低于8h 13) 充电时间:0-80%:不超过1h 14) 充电方式:手动/自动/快换 15) 电池充放电循环次数:> 1500 次 16) 最大负载:300kg 17) 升降时间:不超过5s±0.5s 18) 定位精度:不超过± 5mm,± 0.5° | 套 | 4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止,完成过智能仓储设备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份,合同额累计不少于300万。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和相应查验截图。 |
智能导航运输模组 | 1.智能AGV车采用激光雷达 SLAM 自然导航模式,无需铺设任何磁条、二维码等辅助装置,重复定点落位精度范围士10mm 以内,直线行驶当中的偏离中心线偏移量士20mm以内; 2.设备尺寸:不大于800*900*4000mm,高度可根据不同的库房高度进行调整; 3.智能AGV车具备多种行进方式(直线、转向、倒车、180度掉头等),可满足现场的各种路径需求,智能 AGV小车通过侧叉取货时时,最小通道宽度可满足1100mm的布局要求; 4.支持智能AGV车的运行状态信息(如当前速度,当前转向角度,目标点信息,操作信息,当前运行事件信息等)实时传送到工作站显示; 5.具备完善的车载诊断功能,供专业人员在维修或维护时解读; 6.具备完备的车载业务调试功能,可为招标方维护人员提供调试指令、调试任务脚本、地图&路径编辑器、集成化调试界面,简化AGV小车的上线及业务变更调测验证过程; 7.额定载重:>100kg; 8.电池:支持完全充放电大于1500次、支持快速充电; 9.充电时间:<3h;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10.载货行走速度:0.4≤V≤1.5m/s,可调; 11.空载行走速度:≥1.5m/s。 | 套 | 2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AGV料箱搬运模组 | 1)驱动形式:双轮差速、双向行走 2) 车体外尺寸:≤1800mm*1060mm*50mm;±20mm 3) 旋转直径:(机械旋转直径)1950mm 4) 导航定位方式:激光导航+二维码定位 5) 取货方式:旋转抱叉+视觉校正 6) 兼容货箱类型:720*450*120周转箱(1~4堆叠) 7) 货箱兼容尺寸(L×W×H)(mm):720×450×(120~445) 8) 重量(含电池):500kg 9)运行噪声(dB(A)):≤75 10) 整机最大负载(kg):300 11) 货箱最大负载(kg):50 12) 背篓层数:5 13) 无线网络:WIFI 5GHz 802.11n 14) 工作环境温度:-10℃-45℃ 15) 二维码二次定位精度:±5mm;±0.5° 16) 满充时间(h):≤1.5 17)电池容量:48V 46AH 18)满充后续航时间(h):≥6.5 19) 充电桩尺寸:≤600*652*380mm 20) 接驳设备:输送线、货架 21) 最低取货高度:400mm 22) 运行路线:循环
| 套 | 2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机械手拆码垛模组 | (1)系统集成能力:可与输送线实现无缝对接。 (2)控制方式:支持单机自动运行与联机自动运行两种控制模式。 (3)作业能力: 拆/叠盘数量:不少于5箱。 作业效率:不低于20垛/小时。 (4)定位精度:叠盘定位精度:≤±3mm。 (5)数据通讯接口:支持RS232和以太网接口。 | 台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视觉及RFID组合射频模组 | (1)设备类别:超高频RFID读写器。 (2)支持协议与频段 协议标准:ISO18000-6C(EPC GLOBAL CLASS1 GEN2) 工作频率:860MHz~960MHz 工作方式:广谱跳频(FHSS) (3)发射与识别性能 发射功率:0~31.5dBm,支持软件调节 单次整垛扫描能力:≥60个标签 识别时间:≤12秒 读卡方式:支持定时自动读卡、主从模式读卡、外触发控制读卡,均由软件配置 (4)通讯与接口 数据输出接口:RS232、以太网 通讯协议支持:OPC、SOCKET (5)功能特点 支持入库资产明细比对功能 可与拆/码垛机、输送线等设备联动使用 满足箱表关系绑定与批量标签识别需求 | 台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智能辊筒输送模组 | (1)系统组成:包含辊筒输送线、电控系统及各类传感器,构成完整输送单元。 (2)控制方式:支持手动控制和联机自动控制两种模式,灵活适应不同作业场景。 (3)结构与表面处理:采用工业铝型材结构,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与美观性。 (4)对接能力:可与拆/码垛机、AGV、伸缩式皮带输送机实现无缝对接,支持资产自动出入库作业。 (5)运行性能: 主输送线最大传输速度:≥16 m/min
对位精度误差范围:≤±3mm 噪音控制:运行噪音≤65分贝 (6)安全保障:配备完善的联锁机制、导向保护装置及各类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设备与人员安全。 | 套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伸缩皮带线 | (1)结构参数 节数:二节(三节)结构 固定长度:≤5米 伸缩长度:≥3.0米 总长:≥8米 可调角度:0–5°,采用液压方式调节 (2)输送对象 周转箱尺寸:长720mm × 宽450mm (3)控制方式 支持按钮手动控制、程序自动控制、远程遥控控制,控制方式灵活多样 (4)运行性能 皮带速度:0–40米/分钟,可调节 电机功率:2.2KW 额定负载能力:≥150kg | 套 | 2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视觉及RFID组合式通道式输送模组 | 1)实现出入库单箱电能表箱表关系信息读取核对; 2)RFID扫描时间:≤10s; 3)识别数量:48块单相表; 4)读写器类别:超高频读写器; 5)支持标签的协议:ISO18000-6C(EPC GLOBAL CLASS1 GEN2); 6)供电电源:AC220V、50Hz; 通讯方式:支持OPC、SOCKET通讯; | 套 | 4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机械手全自动拆码垛模组 | 1)拆/码垛机:拆/码垛机可实现与AGV的无缝对接 2)额定载荷:≥300kg 3)控制方式:单机自动、联机自动 4)叠盘定位精度:≤±3mm 5)拆/叠盘数量:12箱(低箱)/6箱(高箱),可实现不同箱任意码垛 作业效率:≥20垛/小时 | 套 | 6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智能辊筒输送模组 | 1)实现库内外周转箱输送;可接驳存储区智能AGV搬运机器人 2)驱动类型:电辊筒驱动; 3)输送速度:16米/分钟; 4)输送单元:1垛(周转箱叠加组合); 额定载荷:≥150kg。 | 套 | 2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 定地点 | |||
智慧货架 | 定制;满足智能AGV搬运机器人取放周转载具的需求,实现单相表/三相表的存储和周转;含货架智能显示屏幕 | 组 | 12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储位 | 1.满足消防、抗震要求,最大载荷≤100kg,可长时间满载不发生变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货架材料采用优质冷轧钢卷; 2.货架连接部分紧固件选用GB8.8级螺栓(镀锌); 3.部件焊缝均匀,无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和针状气孔等缺陷; 4.横梁长度极限误差±1mm; 5.弯曲度≤L/1000且≤3mm; 6.板弯曲度≤L/1000且≤3mm。 | 个 | 750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无动力周转小车 | 尺寸(长×宽×高:mm):890×460×350,同时轮体材质为橡胶静音轮,自动化搬运,刹车脚轮固定。 | 个 | 182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 定地点 | |||
手推式电动叉车 | 1)额定载重≥500kg 2)升高3000mm 3)电池容量:≥12/75(V/Ah) 4)转弯半径≤1400mm 带助力手推式 | 台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 定地点 | |||
移动作业终端RFID扫码设备 | 1)整机重量:≤700 g 2)操作系统:Android 3)内存:≥2GB + 16GB 4)电池容量: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8000 mAh,待机时间>500小时,工作时间>12小时,充电时间3-4小时(使用标配电源适配器和数据线); 5)通讯接口:支持USB 2.0 Type-C,OTG 6)音频:扬声器,2个麦克风 数据采集:具备RFID、二维成像仪功能。 | 个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 定地点 | |||
可视化看板 | (1)屏幕规格 尺寸:65英寸大屏显示器 (2)网络接口 配备有线网口,支持稳定网络接入 (3)功能支持 支持安装并运行浏览器;实现库房运行状态的实时可视化展示 | 个 | 4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 定地点 | |||
操作终端 | 1)CPU:≥6核、3GHz; 2)屏幕尺寸:≥22寸; 3)内存容量:≥16GB; 4)硬盘容量:≥500G固态硬盘; 5)有线网卡:2×1000Mbps以太网卡; 6)数据接口:4×USB3.0,4×USB2.0,6×RS232; 7)音频接口:耳机输出接口,麦克风输入接口; 8)视频接口:≥HDMI×1+VGA×1; 网络接口:RJ45(2个网络接口)。 | 个 | 3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 定地点 | |||
数据处理机操作终端 | (1)显示屏 屏幕尺寸:≥21.5英寸 (2)处理器 CPU规格:≥6核,主频≥3.0GHz (3)内存与存储 内存:≥16GB 硬盘容量:≥500GB (3)接口配置 网络接口:双网口 USB接口:不少于4个USB 3.0接口 | 个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移动作业PDA | (1)处理器与内存 处理器:八核处理器 存储配置:内存≥3GB,存储空间≥32GB (2)显示与操作 屏幕尺寸:≥5.5英寸触摸屏,支持多点触控 (3)数据采集功能 支持RFID识别 支持一维/二维条码扫描 (4)音频功能 内置扬声器和麦克风,支持语音输入输出 (5)电池性能 电池类型: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 容量:≥5000mAh 充电时间:约3–4小时 (6)物理参数 整机重量:≤700克 (7)通讯与接口 接口类型:USB 2.0 Type-C,支持OTG功能 | 个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人员/区域管控终端 | 配置高清摄像头、NVR,人脸识别出入库,可联动出入库工单,依托电子围栏进行区域安全管控。 | 套 | 3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 定地点 | |||
安全管控系统 | (1)视频监控部分 高清摄像头:配置数量不少于5个,支持高清视频采集 NVR(网络视频录像机):用于集中存储和管理监控视频数据 (2)环境监测部分 环境主机:集成并管理各类环境感知设备 温湿度监测:支持对环境温度和湿度的实时采集与监控 | 套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入网安全组件 | 交换机*3,防火墙*1 交换机参数: (1)交换容量 ≥ 16Gbps (2)端口隔离 (3)转发能力≥11.0Mpps (4)端口数量≥8 防火墙参数: (1)并发连接数≥24万 (2)应用层吞吐量≥300M (3)IPSec VPN连接数≥1000 (4)风扇类型:自然散热。 | 套 | 4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 定地点 | |||
管理及调度系统 | 包含信息采集设备控制、自动化搬运设备调度、入库管理、储位管理、接口管理、可视化等功能等。 | 套 | 4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 定地点 | |||
人脸识别系统 | 人脸识别出入库,可联动出入库工单。 (1)识别方式:可见光面部/指纹/IC卡 (2)存储容量≥1000张 (3)通讯方式:TCP/IP (4)支持SDK远程控制 | 套 | 1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
温湿度监控系统 | (1)湿度:0-100%RH,±5% (2)温度:-20~60℃,±5℃ (3)通讯方式:485或者三线制电流/电压输出 (4)响应时间小于等于8s | 套 | 2 | 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 | 3年 | 买方指定地点 |
具体供货不局限于上述产品。应包括上述产品相关配件,类似升级产品。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或《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可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3.合同金额以所提供的发票及查验截图为准,业绩发票影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发票开票日期不得晚于项目“专用业绩要求”中要求的时间。未提供发票或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或发票开标日期晚于项目“专用业绩要求”中要求的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